英國入境前肺結核檢查服務附加條款和細則
養和家庭醫學及基層醫療中心(「養和」)是英國內政部(「內政部」)認可之檢驗診所,為須前往英國超過 6 個月之香港居民提供肺結核(「TB」)檢查服務。養和醫生會根據英國公共衛生局所 提供的技術指引,為申請人士進行肺結核檢查(「檢查」)。
進行檢查之前,閣下抵達診所時必須出示旅遊證件,以進行登記和身份驗證。
閣下還須在確認的預約時間帶同以下文件(如適用):-
- 香港身份證(正本)
- 護照(正本)
- 最近 3 個月內所拍攝、白色背景之護照相片一張
- 出世紙(正本)(適用於 18 歲以下的申請人)
- 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明文件(正本)(適用於 18 歲以下的申請人)
- 舊胸肺 X 光片和報告(如適用)
- 肺結核治療報告(如適用)
以上所需文件以「內政部」和/或「養和」的最新資料或公布為準。
「檢查」所列費用包括:
- 醫生診症
- 胸肺 X 光(限非孕婦)
- 證書簽發(如適用)
額外的測試和/或治療將收取額外費用。
服務時間:
家庭醫學及基層醫療中心
香港跑馬地山村道2號
養和醫院李樹培院地下
星期一至五:上午九時至晚上五時(公眾假期除外)
星期六: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
家庭醫學及基層醫療中心(港島東)
香港筲箕灣阿公岩村道5號
李樹芳樓5樓
星期一至六:上午九時至晚上五時(公眾假期除外)
預約一經確認後,所有預約將不能更改或取消,所支付的任何款項或按金均不可轉讓或退還。
如閣下與家人同行,則必須與家人預約同一時間及安排一起檢查。18 歲以下的申請人必須由父母或成年的法定監護人陪同。
進行預約檢查之前,閣下必須同意並填寫內政部指定的同意書,以記錄閣下同意進行檢查的協議。按要求可為閣下提供同意書的中文版。閣下必須在到診當日出示正本已簽署之同意書以進行檢查。
證書一般在完成檢查的全部程序後 7 至 10 天內發出。然而,如檢查有任何疑似肺結核的症狀,閣下須明白及接受將不會發出證書。內政部授權進行檢查的指定醫生的專業判斷將有最終決定權。建議閣下在出發前應檢查證書之有效期,有效期一般為進行胸肺 X 光檢查(如適用)後 6 個月。閣下亦應明白,檢查所進行的全部測試並非為醫學診斷或治療目的。如有任何疑似肺結核的症狀,指定醫生可能為閣下就肺結核治療發出轉介信,且無責任為閣下提供治療。
閣下亦應明白並接受,評估期間所收集的任何相關個人資料,包括健康記錄及胸肺 X 光,或會與英國入境機構、英國衛生部、英國公共衛生局及英國國民保健署分享,且會根據養和醫療集團政策保留於養和醫療記錄系統內。
最後,一般條款及細則適用於預約及檢查服務。如有任何爭議,香港養和醫院有限公司將有最終決定權。